阿含經隨身剪輯(紙本311頁) 莊春江 剪輯 (不同意被抄襲或營利性引用)
十五、四念處
四念處,是三十七道品中的一環,所照顧的範圍,相當廣,也適於配合著
各種其它修行方法,一起使用。
四念處的修行法,從「身、受、心、法」著手,如實而又綿密的覺察自己
的身心,照顧自己的身心。如實,就是如其事實,仔細、確實、誠實而不
加粉飾;綿密,就是不分「行、住、坐、臥、眠、寤、語、默皆正知之」
,時時刻刻地。
如實與綿密,是每一個修行者,都必須培養的特質,也是趣向解脫的必要
方法,所以,有些經典說,四念處是趣向解脫的「唯一之道」,應該從這
個角度來理解,比較恰當。
能時時刻刻地覺察,就能夠儘早地發覺問題(煩惱),相當於進入「四諦
」中的第一諦--知苦。如果正見具足,覺察,就可以順利地完成「四諦
」的第二諦--看到問題的起因了。如果信念、毅力又強過習性的牽引,
知道不對,立即捨離,那麼,煩惱就平息下來了,「四諦」的第三、第四
諦也相繼完成了。
132.有一道淨眾生,度憂畏,滅苦惱,斷啼哭,得正法,謂四念處。
過去、未來、現在如來、無所著、等正覺,亦斷五蓋、心穢、慧羸,立心
正住於四念處,修七覺支,得覺無上正盡之覺。云何為四?
(1)觀身如身念處:行住坐臥,眠寤語默皆正知之。
生惡不善念,以善法念治斷滅止,猶木工師,彼持墨繩,用絣於木,則以
利斧斫治令直。
齒齒相著,舌逼上齶,以心治心,治斷滅止,猶二力士捉一羸人,處處旋
捉,自在打鍛。
念入息即知念入息,念出息即知念出息。入息長即知入息長,出息長即知
出息長,入息短即知入息短,出息短即知出息短。學一切身息入,學一切
身息出。學止身行息入,學止口行息出。
離生喜樂;定生喜樂;無喜生樂,漬身潤澤,無處不遍。
於此身中,以清淨心無處不遍。
念光明想,善受善持憶所念,修光明心,心終不為闇之所覆。
善受觀相,善憶所念;從頭至足,觀見種種不淨充滿:我此身中有髮、毛
、爪、齒、膚、皮、肉、筋、骨、心、腎、肝、肺、大腸、小腸、脾、胃
、糞、腦及腦根、淚、汗、涕、唾、膿、血、肪、髓、涎、痰、小便,猶
如器盛若干種子,有目之士,悉見分明,謂稻、粟種、蔓菁、芥子。
觀身諸界:我此身中有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、空界、識界。
觀彼死屍,鳥啄狼食,火燒埋地,悉腐爛壞,骨鎖在地,骨節解散,見已
自比:今我身亦復如是,俱有此法,終不得離。
如是,觀內身如身,觀外身如身。立念在身,有知有見,有明有達,是謂
觀身如身。
(2)觀覺(受)如覺(受)念處:
覺樂覺時,便知覺樂覺、覺苦覺時,便知覺苦覺、覺不苦不樂覺時,便知
不苦不樂覺。
覺樂身、苦身、不苦不樂身。
樂心、苦心、不苦不樂心。
樂食、苦食、不苦不樂食;樂無食、苦無食、不苦不樂無食。
樂欲、苦欲、不苦不樂欲;樂無欲覺、苦無欲覺、不苦不樂無欲覺時,便
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。
如是,觀內覺如覺,觀外覺如覺。立念在覺,有知有見,有明有達,是謂
觀覺如覺。
(3)觀心如心念處:
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,無欲心知無欲心如真;有恚、無恚;有癡、無癡;
有穢汙、無穢汙;
有合、有散;有下、有高;有小、有大;
修、不修;定、不定;
有不解脫心知不解脫心如真,有解脫心知解脫心如真。
如是,觀內心如心,觀外心如心。立念在心,有知有見,有明有達,是謂
觀心如心。
(4)觀法如法念處:
眼緣色生內結,內實有結知內有結如真,內實無結知內無結如真。
若未生內結而生者知如真,若已生內結滅不復生者知如真,如是,耳、鼻
、舌、身、意。是謂觀法如法,謂六內處。
內實有欲知有欲如真,內實無欲知無欲如真,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,若
已生欲滅不復生者知如真,如是,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。是謂觀法如法
,謂五蓋也。
內實有念覺支知有念覺支如真,內實無念覺支知無念覺支如真,如是,擇
法、精進、喜、息、定、捨。是謂觀法如法,謂七覺支。
若有少少須臾頃,立心正住四念處者,朝行如是,暮必得昇進。彼暮行如
是,朝必得昇進。(中‧九八)(念處經)
※將專注力與念頭,安住在或身體(身)、或覺受與情緒(受)、或心念(
心),或觀念(法)上面,隨時隨地,依著身、受、心、法,如實地覺察
其變化,這就是經中所說的「觀身如身」(或說「身身觀念住」;「緣身
觀身」)、「觀受如受」、「觀心如心」、「觀法如法」,也就是四念處
的內容。
身的覺察,涵蓋了所有的舉止行動,以及所有與身體相關的生理現象,包
括對自己的身體、當下的身體(內身);別人的身體、過去身體的反省(
外身)觀察。依經文,大略列舉了十三種觀察內容。這是在四種覺察中,
比較具體而不抽象的,一般認為,初學者比較適合從這裡開始下手學起。
對身體的覺察,如果對象是呼吸(「內身」),那麼,就可以和出入息念
(安那般那念)相結合;如果觀想著身體內的各個器官(可以是運用假想
觀,觀想自己身體的「內身」;可以是如實地觀察死屍的「外身」;也可
以是由觀察死屍到觀想自己身體的「內外身」),那麼,就可以和不淨觀
相結合。
情緒與覺受的覺察,經中以苦、樂、不苦不樂三種感受,為主要的覺察對
象。其中,「食」,依《雜‧四八二》的解說,應該還是偏重於眼見色、
耳聞聲、鼻嗅香、舌嚐味、身接觸等五欲來說的。
「受」的覺察,個人以為,這是修行上,很適切的下手處了。推測過去,
也有佛弟子特別重視從觀「受」下手的吧!請參考本《剪輯》第十五條。
心念的覺察,經中說,要明白心裡是否有欲念;是否動了怒氣;是否迷惑
猶豫;是否有齷齪的念頭;是清醒還是散亂迷糊;是沮喪還是興亢;心量
是大是小;是精進還是懈怠於修行;是否在定中;是否解脫。
法,其涵蓋的範圍很廣,也比較抽象,是與心念相對應而生滅的。也可以
比較狹隘地理解為:是一個觀念;一個價值觀;一個想法;這是起心動念
的源頭,經中舉了五蓋,以及七覺支作說明。
法的覺察,涉及了煩惱發動的根源,對煩惱的澈底解決,具有關鍵性的地
位。所以,在實務與技術上,法念處是特別必要以「正見」為基石的。
四念處的修學,經中形容是一種早上學,到了傍晚就有效果的好方法,值
得大家都來嘗試。
133.云何為正身自重,一其心念,不顧聲、色,攝持一切心法,住身念處?
如是,身身觀念住,精勤方便,調伏世間貪憂;
受;心;法法觀念住,亦復如是。
專心正念,護持油鉢,自心隨護,未曾至方。(雜‧六三七)
※在一個有美色作歌舞表演的熱鬧場合裡,被一個殺手,從背後拿刀押著,
要求捧著一碗滿滿的油,走過這個人群。其間,只要稍有一點點油,從碗
溢出,就會立即被殺而沒命。在這種情形下,被威脅的人,必定會專心一
意的注意著碗,注意著走路,再也不會被熱鬧的歌舞表演所吸引,而左顧
右盼,分心失神了。
佛陀舉這個例子,來說明四念處修習的要領,就是在下定決心,讓自己的
心念,能專注觀察,不要受外界聲色的干擾。
專注地覺察的目的是什麼呢?是為了「精勤方便,調伏世間貪憂」。如果
四念處的修習,只學到了專注與覺察,而不能應用於對自己貪、瞋、癡的
淡化、煩惱的去除,那麼,還只是凡夫罷了(《雜‧六三0》),還是無
關於佛法,無關於解脫的。
云何修安那般那念,四念處滿足?
如是,聖弟子入息念時,如入息念學,出息念時,如出息念學;
若長、若短;
一切身行覺知入息念時,如入息念學,出息念時,如出息念學;
身行休息入息念時,如身行休息入息念學,身行休息出息念時,如身行休
息出息念學。
聖弟子爾時,【身身觀念住】,異於身者,彼亦如是隨身比思惟。
若有時,聖弟子喜覺知;
樂覺知;
心行覺知;
心行息覺知入息念時,如心行息入息念學,心行息出息念時,如心行息出
息念學。
是聖弟子爾時,【受受觀念住】,若復異受者,彼亦隨受比思惟。
有時,聖弟子心覺知;
心悅;
心定;
心解脫覺知入息念時,如入息念學,心解脫出息念時,如心解脫出息念學。
是聖弟子爾時,【心心觀念住】,若有異心者,彼亦隨心比思惟。
若聖弟子有時觀無常;
斷;
無欲;
滅。
是聖弟子爾時,【法法觀念住】,異於法者,亦隨法比思惟。
(雜‧八二二)
※如何在以呼吸作專注的訓練中,完成四念處的觀察呢?
首先,將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。集中的方法,在傳統上,是以空氣吸入我
們身體的起始點--鼻孔口為覺察點,藉著覺察空氣在鼻孔口流動時,所
產生的摩擦觸覺,來收攝心念,達到專注的目的。當然,也可以小腹等,
身體上其它隨著呼吸律動的地方,為覺察點,再配合不錯亂地數著呼吸,
念頭就繫在呼吸上了。然後,清楚每一個:
(1)長呼吸;(2)短呼吸;(3)清楚每一次吐(吸)氣時,身體的律動過程;(4)清楚每一次吐(吸)氣時,身體放鬆、舒緩(休息)程度。
以上這四個階段,是以身體的覺察為主,由粗淺容易而細膩困難,屬於四
念處中的「身身觀念住」。
此時,如果心中因為專注於呼吸而有:
(1)屬於二禪境界的喜;(2)或進入屬於三禪境界的樂;(3)或有其他的覺受(心行)產生;(4)或所有覺受都已平息時,都要能清楚地察覺,了了分明。
以上這四個階段,以覺受的覺察為主,是四念處中的「受受觀念住」。
不過,對剛學盤腿而坐的初學者來說,有可能會因為無法放鬆身體,而有
苦(疼痛)的感受,如果是這樣,那麼,就去清楚地察覺苦的感受吧!
再進一層,覺察:
(1)心念;(2)心念是在趨於歡悅;(3)還是已經收攝、專注於一境,而入定;(4)或是已經沒有貪、瞋、癡等念頭的清淨解脫。
以上這四個階段,以心念的覺察為主,是四念處中的「心心觀念住」。
不過,對初學者來說,在數呼吸中,念頭常常會隨著隨機冒出、或心中掛
礙的主題飄離(雜念),而不自覺。如果是這樣,察覺了念頭的飄移,而
將之拉回到數呼吸上,也算是學習中的「心心觀念住」了。
再進一層,去覺察心念後面法理的變化:
(1)觀察無常;(2)觀察欲貪一層層地斷除;(3)息滅煩惱;(4)捨離、寂滅。
以上這四個階段,以法的覺察為主,是四念處中的「法法觀念住」。
初學者,常常會因為發覺專注力飄散了,而自責。此時,應當不要忽略了
,去察覺這個自責,所對應的價值觀吧!
以上,是在安那般那念的修習中,配合著四念處觀察的修習。在每一念處
中,都有四個層次,一共有十六個層次,《順正理論》稱之為「四門、十
六種殊勝行相」(《大正‧二九‧六七五上》);《瑜伽師地論》稱之為
「十六勝行」(《大正‧三十‧四三二上》)。
135.何等為四念處集,四念處沒?
食集則身集,食滅則身沒。
觸集則受集,觸滅則受沒。
名、色集則心集,名、色滅則心沒。
憶念集則法集,憶念滅則法沒。
隨集、滅法觀身、受、心、法住,則無所依住,於諸世間則無所取。
(雜‧六二三)
※在做「身、受、心、法」四念處的專注觀察時,如果還能結合緣起法,觀
察、思惟這四個心念安住處的形成,以及消失的因緣,將會發現,它們都
沒有一個永恆的依住處。有了這樣的體認,那麼,對世間的一切,就不會
再想要執取什麼了。
食,指的是四食,請參考本《剪輯》第五三條經文。
觸,是指根、塵、識三者具全後的認知,請參考本《剪輯》第一一四條經
文。
心,經中說,是依於名色,與識緣名色意義相當,請參考本《剪輯》第一
一八條經文。
法,泛指思想的對象,憶念一起來,法(憶念的內容)就隨之而起,所以
,法也可以泛說是各種觀念與思潮了。
136.尊者阿那律語比丘言:若比丘諸漏已盡,所作已作,捨離重擔,離諸有結
,正智心善解脫,彼亦修四念處也。
所以者何?不得者得,不證者證,為現法樂住故。(雜‧五四二)
※就是已解脫的聖者,也都還不離四念處的實踐呢!
137.當作自洲而自依,當作法洲而法依,當作不異洲、不異依。
云何自洲以自依?法洲以法依?不異洲、不異依?
身身觀念處,精勤方便,正智、正念,調伏世間貪憂;
如是,外身;內外身;受;心;法法觀念處,亦如是說。(雜‧六五二)
※舍利弗去世了,阿難很傷心。佛陀因而以這段經文,來教導阿難。
走在修行的路上,只能依靠自己對法的把握,除此之外,再也沒有其它(
異),可以作為依靠的。而四念處的修習,就是這個可以依靠的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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