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二十選(紙本262頁) 莊春江 編著 (不同意被抄襲或營利性引用)

  第 十選 六入處斷──四品法經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號:245(357)[247]
一、經文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拘留搜調伏駁牛聚落。
  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  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語亦善,中語亦善,後語亦善。善義,善味 ,純一滿淨,清白梵行,謂四品法經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
  何等為四品法經?
  有眼識色,可愛、可念、可樂、可著;比丘見已,歡喜、讚歎、樂著 、堅住。
  有眼識色,不可愛、不可念、不可樂著、苦厭;比丘見已,瞋恚、嫌 薄。如是,比丘於魔不得自在,乃至不得解脫魔繫。
  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
  有眼識色,可愛、可念、可樂、可著,比丘見已,知喜不讚歎、不樂 著、堅實。
  有眼識色,不可愛、念、樂、著,比丘見已,不瞋恚、嫌薄。如是, 比丘不隨魔自在,乃至解脫魔繫。
  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
  是名比丘四品法經。」

二、解說
  什麼是四品法經呢?
  六根認知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等六塵,對可愛,可念,可樂,可 迷戀(著)的,就產生歡喜、讚歎、樂著、堅固地黏住(堅住)。
  六根認知六塵,對不可愛,不可念,不可樂著,會造成痛苦而討厭的 ,就產生瞋恚、排斥(嫌薄)。
  六根認知六塵,對可愛,可念,可樂,可著的,知道這是喜悅的,但 不讚歎、不樂著、不動搖(堅實)。
  六根認知六塵,對不可愛,不可念,不可樂著的,不會產生瞋恚,嫌 薄。
  這就是四品法經。

三、討論
  (1)如第 312(414)[290]經說:「若眼已見色,而失於正念,則於所見 色,而取愛念相。取愛念相者,心則常繫著,起於種種愛,無量色集生。 貪欲、恚、害覺,令其心退減,長養於眾苦,永離於涅槃。」六根對六塵 ,應該注意的還是貪著,迷戀的處理。
  (2)第 551(1626)[550] 經說:
  「眼流者,眼識起貪,依眼界,貪欲流出,故名為『流』。」
  「緣眼及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緣觸生受--樂受、苦受、不苦 不樂受,依此受生愛喜流,是名『流源』。」
  「眼界取心、法境界,繫著、使,彼若盡、無欲、滅、息、沒,是名 『塞流源』。」
  「於此五欲功德,離貪,離欲,離愛,離念,離渴,是名『空欲』。 」
  在六根對六塵中,斷欲貪的下手處,還是要在所謂的「流源」,即: 「緣眼及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,緣觸生受--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 受」的過程中,提前從「受」,乃至「觸」的階段用功。而如果能做到遠 離於欲貪,那麼,也是「空」的內涵之一了。
  (3)如第 224(291)[226]經說:「一切欲法當斷,」「眼是一切欲法應 當斷。」第 233(306)[235]經更明白指出:「云何世間集?謂當來有愛, 喜貪俱,彼彼樂著。」所以,第 314(416)[292]經說:「當斷欲:斷眼欲 已,眼則已斷、已知,斷其根本,如截多羅樹頭,於未來世永不復生。」
  (4)「六入處斷」的真正含意,並不是說,要將眼睛弄瞎、耳朵變聾。 如第 282(405)[281]經,年少多羅對佛陀說,「我師波羅奢那說:眼不見 色,耳不聽聲,是名修根。」佛陀則反問他:照這樣說,盲人是在修根了!而且是,只有盲人才眼不見色呢!佛陀接著對阿難說「賢聖法律無上修 根」(聖人、賢者修根門的原則與方法),其內容與《四品法經》的內容 大略相同,只是增加了厭、不厭俱離的「捨心住」。
  捨心住,經中以「譬如蓮華,水所不染」,「譬如鐵丸燒令極熱,少 渧水灑,尋即消滅」來形容。其實,如果能夠去除欲貪,就可以做到超越 「厭、不厭」等對治法門的捨心住了。
  (5)如第 241(316)[243]經中說:
  「寧以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,令其熾然,不以眼識取於色相,取隨形 好。」
  「寧燒鐵錐以鑽其耳,不以耳識取其聲相,取隨聲好。」
  「寧以利刀斷截其鼻,不以鼻識取於香相,取隨香好。」
  「寧以利刀斷截其舌,不以舌識取於味相,取隨味好。」
  「寧以剛鐵利槍以刺其身,不以身識取於觸相及隨觸好。」
這並不是在教導我們要真的毀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更不是「六入處斷 」的真正含意。如果從更多其它〈入處相應〉的經文來看,「六入處斷」 ,應該是斷其欲貪,而不是毀去器官。這樣的表達方式,也只是在強烈地 表示,去除欲貪的重要與決心罷了。
  (6)其它關於六入處斷的經文:189(183)[191] → 191(185)[193]、 225(292)[227]、242(317)[244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