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阿含經十二選(紙本234頁) 莊春江 編著 (不同意被抄襲或營利性引用)

第 一選
佛陀的教學內容:《說處經》(八六)
(一)經文大意:
  有一次,佛陀遊化到舍衛國,住在勝林給孤獨園。
  尊者阿難在傍晚時分,靜坐禪思告一段落後,帶領一些常跟著他修學 的年少比丘,去見佛陀。
  「世尊!此諸年少比丘,我當云何教呵?云何訓誨?云何為彼而說法 耶?」阿難問。
  於是,佛陀為阿難及諸年少比丘,廣分別說可以讓諸年少比丘「得安 穩,得力得樂,身心不煩熱,終身行梵行」的教、學內容:
 一、五盛陰:色盛陰,覺(受)、想、行、識盛陰。
 二、六內處:眼處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處。
 三、六外處:色處,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處。
 四、六識身:眼識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識。
 五、六更樂身:眼更樂(觸)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更樂。
 六、六覺身:眼覺(受)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覺。
 七、六想身:眼想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想。
 八、六思身:眼思(行)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思。
 九、六愛身:眼愛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愛。
一0、六界: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界。
一一、「因緣起」及「因緣起生法」:
   「若有此則有彼,若無此則無彼;
    若生此則生彼,若滅此則滅彼。」
   「緣無明行,緣行識,緣識名色,緣名色六處,緣六處更樂(觸)
    緣更樂覺(受),緣覺愛,緣愛受(取),緣受有,緣有生,緣
    生老死。」
   「若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處滅
    ,六處滅則更樂(觸)滅,更樂滅則覺(受)滅,覺滅則愛滅,
    愛滅則受(取)滅,受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滅。
    」
一二、四念處:觀「身」如身,觀「覺(受)」、「心」、「法」如法。
一三、四正斷:
   1.已生惡不善法為斷故,起欲求方便行,精勤舉心斷;
   2.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,起欲求方便行,精勤舉心斷;
   3.未生善法為生故,起欲求方便行,精勤舉心斷;
   4.已生善法為住故、不忘故、不退故、轉增多故、廣布故、滿具足
    故,起欲求方便行,精勤舉心斷。
一四、四如意足:
   「成就『欲定』燒諸行,修習如意足,依於無欲、依離、依滅、願
    至非品。
    如是,『精進定』、『心定』,成就『觀定』燒諸行,修習如意
    足,依於無欲、依離、依滅,願至非品。」
一五、四禪:離欲、離惡不善之法,……至得第四禪成就遊。
一六、四聖諦:苦、苦習(集)、苦滅、苦滅道聖諦。
一七、四想:小想、大想、無量想、無所有想。
一八、四無量:
   「心與『慈』俱,遍滿一方成就遊。如是二、三、四方,四維上下
    ,普周一切,心與慈俱,無結、無怨、無恚、無諍極廣甚大,無
    量善修,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。
    如是,『悲』、『喜』心與『捨』俱,無結、無怨、無恚、無諍
    ,極廣甚大,無量善修,遍滿一切世間成就遊。」
一九、四無色:斷一切色想,……乃至得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。
二0、四聖種:
   「得麤素『衣』而知止足,非為衣故求滿其意。若未得衣,不憂悒
    ,不啼泣,不搥胸,不癡惑;若得衣者,不染不著、不欲不貪、
    不觸不計,見災患、知出要而用衣。
    如是,『食』、『住處』。
    『欲斷樂斷,欲修樂修』。彼因欲斷樂斷、欲修樂修故,不自貴
    、不賤他。」
二一、四沙門果:須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最上阿羅訶(漢)果。
二二、五熟解脫想:無常想、無常苦想、苦無我想、不淨惡露想、一切世
   間不可樂想。
二三、五解脫處:
   1.從世尊、諸智梵行者聞法;
   2.如本所聞、所誦習法而廣讀之;
   3.隨本所聞、所誦習法而為他廣說;
   4.隨本所聞、所誦習法而心思惟分別;
   5.但善受持諸三昧相者,
   便知法解義。因知法解義故,便得歡悅;因歡悅故,便得歡喜;因
   歡喜故,便得止身;因止身故,便得覺樂;因覺樂故,便得心定;
   因心定故,便得見如實、知如真;因見如實、知如真故,便得厭;
   因厭故,便得無欲;因無欲故,便得解脫;因解脫故,便得知解脫
   :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不更受有知如真。
二四、五根:信根,精進、念、定、慧根。
二五、五力:信力,精進、念、定、慧力。
二六、五出要界:
   「多聞聖弟子極重善觀『欲』、『恚』、『害』、『色』、『己身
   』。
   捨離不住此五界,穢惡厭患此五界。猶如雞毛及筋,持著火中,即
   時融消燋縮,轉還不得舒張,觀無欲、無恚、無害、無色、無己身
   ,心向之,樂之,信解之。」
二七、七財:信財,戒、慚、愧、聞、施、慧財。
二八、七力:信力,精進、慚、愧、念、定、慧力。
二九、七覺支:念覺支,擇法、精進、喜、息(輕安)、定、捨覺支。
三0、八正道:正見、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。
  佛陀接著又為阿難及諸年少比丘說「頂法」及「頂法退」:
  「多聞聖弟子真實因心思念、稱量、善觀分別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。 彼如是思念,如是稱量,如是善觀分別,便生忍、生樂、生欲:欲聞、欲 念、欲觀,是謂頂法。」
  「如是,內外識、更樂(觸)、覺(受)、想、思(行)、愛、界、 因緣起及因緣起法。」
  「若得此頂法復失衰退,不修守護,不習精勤,是謂頂法退。」
  陰內外識更  覺想思愛界  因緣念正斷  如意禪諦想
  無量無色種  沙門果解脫  處根力出要  財力覺道頂

(二)論述
  本經可以說,整理了佛法早期的教、學內容。第一項至第九項,先從 人們的身心狀況分析起,顯示了佛法的教學(或說是修行),是以我們的 身心活動為主的。這與近代經過考據訂正而還原編排的《雜阿含經》,以 〈五陰誦〉為第一,以〈六入處誦〉為第二的次第,該不只是巧合吧!
  佛陀將我們的身心活動,作了適切的分析,提供了一個讓我們明白身 心活動進行的模式,以便能從中覺察錯誤,進而修正錯誤。「陰」,也譯 為「蘊」,聚集的意思。以佛法來看,「人」,只不過是「色」、「覺( 受)」、「想」、「行」、「識」這五種精神與生理現象的聚集罷了,所 以稱為「五陰」。「色」,指的是物質,佔有空間,有窒礙的特性,如我 們的身體。「覺」也譯為「受」,是指感受、情緒反應。「想」,是指思 考、判斷、聯想等。「行」,是指動機、意志力--表面以及潛在的。「 識」,是指認識了別。而後面這四種屬於「精神」層次的現象,是「非物 質」的,所以也稱為四「無色陰」。「盛」,有熾盛、盛載的意思。「盛 陰」,如《法樂比丘尼經》(二一0)中說:「若色、覺、想、行、識有 漏(雜染煩惱)有受,是謂陰即是盛陰。」這是特別用來形容雜染五陰的 苦迫傾向的。「六內處」,也稱為「六根」,是人們接受外界訊息的觸角 ,因為是存在於五陰之中的,所以相對地稱「內」,可以參考《分別六處 經》(一六三)。「六外處」,也稱為「六塵」,是我們的感官器官所覺 察的對象,存在於五陰之外的,所以相對地稱「外」。其中,「身」與「 觸」指的是身體與有關觸覺的,而「意」與「法」指的是意念與有關觀念 方面的,可以參考〈第九選〉。「六識身」,指的是包括腦神經的神經組 織,與「五陰」中認識了別作用的「識陰」所指不同。如近代醫學研究發 現在腦部組織中,有專司視覺、聽覺、嗅覺……等不同功能的區域(組織 ),就與「六識身」這樣的概念相接近。「六更樂身」,「更樂」也譯為 「觸」,個人傾向於認為是「認識」(而不是指「接觸」)的意思,與「 五陰」中「識」的含意相當(參考印順法師著《佛法概論》〈第八章〉第 一一二頁七→十三行)。「六覺身」,「覺(受)」,指的是「苦」、「 樂」或「不苦不樂」的感受,與「五陰」中「覺」的含意相同。「六想身 」,「想」與「五陰」中「想」的含意相同。「六思身」,「思」也譯為 「行」,與「五陰」中「行」的含意相同。
  如《雜‧二七三》中說:「緣『眼』、『色』,生『眼識』,三事和 合『觸』,『觸』俱生『受』、『想』、『思』。」又如《雜‧三0四》 中說:「云何六愛身?謂眼觸生愛,耳觸生愛,鼻觸生愛,舌觸生愛,身 觸生愛,意觸生愛。」這是說,經由「器官」(根)、「外境」(塵)與 「神經組織」(識)三者的因緣和合,而產生了「認識作用」(觸),再 經由「認識」後而延生出「感受」、「思考判斷」、「行為」或「愛染」 等反應,正是解析了人們身心活動進行的過程。其中,「愛染」的產生, 是對煩惱眾生而說的,而佛法對於「愛(染)」,有不同於一般世間的價 值判斷,我們將留在〈第五選〉中討論。像這樣,從人們身心活動的機構 談起,正表現著佛法不離五蘊談解脫的精神。
  「界」,是將相同特性的,歸納在一起,以便於我們分析與理解用的 ,相當於現代所說的「族」、「群」。界,可以依不同的目的,作不同型 態的歸納,也當然可以隨著不同人們的約定成俗(施設),而表現出不同 的歸納結果。「六界」,是印度傳統的分類,與中國傳統所用的「五行」 分類法,內容或有不同,但為了分析與理解事象的目的,則是相同的。《 多界經》(一八一)更舉出了六十二種不同的分類,可以參考。
  第十一項是佛法說理中,最根本的論理基礎,可以參考〈第三選〉。 其中,「因緣起」是理則;而「因緣起生法」指的是這個理則所表現出來 的現象(結果)。「因緣起」也稱為「因緣法」、緣起法的「法說」,而 「因緣起生法」也稱為「緣生法」、緣起法的「義說」,可以參考《雜‧ 二九六、二九八》,或拙編《雜阿含經二十選》〈第十二選:因緣觀-- 論因說因〉,或《阿含經隨身剪輯》〈十二:因緣〉。
  另一項也是屬於佛法說理,而且是佛法中最根本的方法論的,是第十 六項的「四諦」,其詳細內容,將在〈第二選〉中討論。
  從第十二項以後的排列,顯然是以法數的多寡為順序的。內容上,則 可以用第三十項的「八正道」來統攝。「八正道」,就是「四諦」中的「 苦滅『道』聖諦」,也就是指通往解脫的那條道路。如《羅摩經》(二0 四)中,佛陀為五比丘初轉法輪時曾說:「趣智趣覺,趣於涅槃,謂八正 道。」《大天㮈林經》(六七)中,佛陀對阿難說:「汝亦當復轉相繼法 ,莫令佛種斷,謂八支聖道。」《釋問經》(一三四)中,佛陀告訴帝釋 天說:「滅戲(戲論;染污)道跡者,謂八支聖道。」
  「八正道」的內容,如《分別聖諦經》(三一)中舍利弗尊者說:「 云何苦滅道聖諦?謂正見、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 定。諸賢!云何正見?」
  「謂聖弟子念苦是苦時,習(集)是習、滅是滅、念道是道時;或觀 本所作;或學念諸行;或見諸行災患;或見涅槃止息;或無著念,觀善心 解脫時,於中,擇、遍擇、次(決)擇、擇法;視、遍視,觀察明達,是 名正見。」
  「於中,心伺、遍伺、隨順伺,可念則念,可望則望,是名正志。」
  「於中,除口四妙行,諸餘口惡行遠離斷除;不行、不作、不合、不 會,是名正語。」
  「於中,除身三妙行,諸餘身惡行遠離斷除;不行、不作、不合、不 會,是名正業。」
  「於中,非無理求,不以多欲無厭足,不為種種伎術、咒說邪命活, 但以法求衣,不以非法;亦以法求食、床、座,不以非法,是名正命。」
  「於中,若有精進方便,一向精勤求,有力趣向,專著不捨,亦不衰 退,正伏其心,是名正方便。」
  「於中,心順念,背不向念,念、遍念;憶、復憶,心心不忘,心之 所應,是名正念。」
  「於中,若心住禪住,順住,不亂、不散,攝止,正定,是名正定。 」
  又如《聖道經》(一八九)中說:
  「若見邪見是邪見者,是謂正見。若見正見是正見者,亦謂正見。」
  「無欲念、無恚念、無害念,是謂正志。」
  「離妄言、兩言、麤言、猗(綺)語,是謂正語。」
  「離殺、不與取(盜)、邪婬,是謂正業。」
  「不求無滿意,不以若干種畜生之咒,不邪命存命,彼如法求衣被, 則以法也。如法求飲食、床榻、湯藥,諸生活具,則以法也,是謂正命。」
  「已生惡法為斷故,發欲求方便,精勤舉心滅;未生惡法為不生故, 發欲求方便,精勤舉心滅;未生善法為生故,發欲求方便,精勤舉心滅; 已生善法為住不忘不退,轉增廣布,修習滿具故,發欲求方便,精勤舉心 滅,是謂正方便。」
  「觀內身如身,觀至覺(受)、心、法如法,是謂正念。」
  「離欲、離惡不善之法,……至得第四禪成遊,是謂正定。」
  除此而外,《雜阿含經》〈聖道分相應〉也有一些相關的說明。其中 ,《雜‧七八五》更分「世俗、有漏、有取、轉向善趣」,以及「聖、出 世間、無漏、無取、正盡苦、轉向苦邊」兩種不同層次,對每一聖道支作 說明,正好可以拿來與上面二經比對參考。
  從以上所例舉經文對「八正道」內容的說明中,可以發現第十二項的 「四念處」,是屬於「正念」的內容(將在〈第九選〉中討論)。第十三 項的「四正斷」,是屬於「正方便」的內容。第十五項的「四禪」,第十 四項的「四如意足」,第十七項的「四想」,第十八項的「四無量」,第 十九項的「四無色」,都可以看作是屬於「正定」的內容。「八正道」中 「正見」的範圍含蓋較廣,但若從趣向解脫的層次來看,那麼第十一項「 因緣」與第十六項「四聖諦」,當為「正見」的精髓(將在〈第三選〉與 〈第二選〉中討論),而第二二項的「五熟解脫想」,第二三項的「五解 脫處」以及第二六項的「五出要界」,也都屬於是「正見」的內涵。
  《聖道經》(一八九)同時也表達了「正見」為「八正道」之首,各 正道都由正見推動的觀點,這與《雜‧七四八》以「日出前相(旭日東昇 ),謂明相初光」來作為比喻,形容「正見」是「究竟苦邊前相」,而說 :「彼正見者,能起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。」 的觀點是一致的。
  「四正斷」,有時也譯為「四正勤」,其內容不僅止於除惡而已,並 且還要求能積極地開發善法。所以,能夠做到這樣的修行人,也稱得上是 「精進」而無愧了。「四如意足」,有時也譯為「四神足」。本來「如意 足」或「神足」,指的是由禪定而引發的神通,但這裡應該就是指「禪定 」。所以在《瑜伽師地論》中,就直接譯作「四三摩地」了。不過,「四 如意足」並不在強調神通或者禪定的殊勝,重點反而是在「依於無欲、依 離、依滅,願至非品。」至於這四種如意足的詳細內容,可以參考《瑜伽 師地論》卷二九(或印順法師編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中冊二八三頁)。
  「四想」是四種修習禪定的觀想方法,如《有勝天經》(七九)中, 阿那律陀告訴仙餘財主說:「大心解脫者,若沙門、梵志在無事處,或至 樹下空安靜處,依一樹,若不依一樹者,當依二、三樹,若不依二、三樹 者,當依一林,若不依一林者,當依二、三林,若不依二、三林者,當依 一村,若不依一村者,當依二、三村,若不依二、三村者,當依一國,若 不依一國者,當依二、三國,若不依二、三國者,當依此大地乃至大海, 意解大心解脫遍滿成就遊,彼齊限是心解脫不過是,是謂大心解脫。」「 大心解脫」,似乎就是以「大想」為禪修觀想方法所成就的解脫,經中並 且說,這又與無量心解脫「異文異義」(不同)。「小想」與「無所有想 」,在《中阿含經》中,並沒有更多的經文可以參照,但想必是相對於「 大想」的禪修觀想方法來說的吧!連同「無量想」,三者的不同之處,大 概是在禪修觀想的範圍大小或有無的差異吧。
  「四無色」,指的是「四無色定」。這是比「四禪定」更細膩、更深 層的禪定,離開了物質(無色)的純精神境界,可以參考〈第八選〉中有 關「心淨」的論述。
  第二十項「四聖種」,指的是四種可以成就聖者的種子,它們是:對 1.衣、2.食、3.住處(也包括臥具)等維持日常生活的必須用具與資源, 隨順於所能得到的而感到滿足,以合乎「八正道」中「正命」的精神;離 欲貪的態度來使用,以及4.時時刻刻不離趣向解脫的修行。(可以參考《 望月》一八五0下)
  第二十一項說明「沙門四果」,做為佛弟子修學的階段目標。如《水 喻經》(四)中說:
  「三結(身見、戒取、疑)已盡,得須陀洹,不墮惡法,定趣正覺, 極受七有(最多七次生死),天上、人間七往來已,便得苦際(解脫)。 」這是對「須陀洹」果的描述,因為是初入聖者之流,也稱為「初果」、 「預流果」、「入流果」(舊譯)。
  「三結已盡,淫(貪)、怒(瞋)、癡薄,得一往來天上、人間。一 往來已,便得苦際。」這是對「斯陀含果」的描述,因為只須要再一次地 往來於天上與人間的修行,就能成就解脫,所以也稱為「一來果」。
  「五下分結(貪欲、瞋恚、身見、戒取、疑)盡已,生於彼間,便般 涅槃,得不退法,不還此世。」這是對「阿那含果」的描述,因為是在來 生就必定會成就解脫,不會再來人間的,所以也稱為「不還果」。
  「欲漏心解脫,有漏、無明漏心解脫,解脫已,便知解脫。」這是對 「阿羅漢果」的描述。《雜‧七九七》中說:「何等為阿羅漢果?謂貪、 瞋、癡永盡;一切煩惱永盡。」《雜‧四九0》中說:「貪欲永盡,瞋恚 永盡,愚癡永盡,一切諸煩惱永盡,是名涅槃。」所以,能稱為「阿羅漢 」的,就是已經解脫(涅槃)的聖者了。這樣的解脫聖者,《雜‧七五0 》中描述說:「貪、恚、癡解脫已,是聖弟子得正知見:我生已盡,梵行 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『後有』。」「後有」,指的是這個「五蘊」 不再和合(即俗稱的「死亡」)時,還需要擁有下一個「五蘊」(即俗稱 的「下一輩子」)的貪愛。而成就「阿羅漢果」的解脫聖者,明白自己再 也不會有這種「後有」的需求了。
  沙門四果,是佛法修學上成就的重要標竿。而以成就這四種果位的聖 者為榜樣的修學(即念「眾」),則是在家佛弟子「四增上心」(在這裡 是指「四不壞淨信」)的修學內容之一。如《優婆塞經》(一二八)說: 「白衣聖弟子念如來」,「白衣聖弟子念法」,「白衣聖弟子念眾:如來 聖眾善趣正趣,向法、次法,順行如法,彼眾實有阿羅訶(阿羅漢)、趣 阿羅訶,有阿那含、趣阿那含,有斯陀含、趣斯陀含,有須陀洹、趣須陀 洹,是謂四雙八輩」,「白衣聖弟子自念尸賴(戒)」。其中,「趣須陀 洹」的「趣」,是「趣向」的意思,所以也稱為「須陀洹向」、「初果向 」、「預流向」或「入流向」,這是指雖然還沒有能到達「初果」,但已 經十分接近「初果」,是在進入聖者之流的預備位置了。
  第二十二項,說五種成熟(成就)解脫的觀想方法:無常、苦、無我 、不淨、不可樂想。《諸法本經》(一一三)說:「若比丘得習出家學道 心者,得習無常想、無常苦想、苦無我想、不淨想、惡食想、一切世間不 可樂想、死想。」《七日經》(八)中,佛陀舉世間的毀滅,來說明「一 切行無常,不久住法、速變易法、不可倚法。」然後歸結道:「如是諸行 (一切)不當樂著,當患厭之,當求捨離,當求解脫。」文後又說:「我 今為汝說大海水當竭消盡,誰有能信?唯見諦(真理)者耳。我今為汝說 一切大地當燒盡,誰有能信?唯見諦者耳。」都表示了相同的內容,這是 早期經典中,經常論及的修行方法。無常的現象雖然在我們的世界裡一再 地呈現著(背後的原因是:這是個緣起的世間),然而除了澈見真理的聖 者外,有誰能體悟呢?一般人在內心的佔有欲與執著的驅使下,哪裡會甘 心地接受呢?不過無常的事實總是事實,不甘心的結果,只是徒增自己的 煩惱與痛苦罷了。所以《說無常經》(一二0)中說:「色無常,覺、想 、行、識無常,無常則苦,苦則非神。」「神」是「我」的另一種翻譯, 「非神」是指沒有一個不會變化的「我」,也沒有一個這樣的「我」可以 阻擋或者改變得了無常的。從這樣的觀點來看:無常的世間,哪有什麼是 值得欣樂與迷戀的呢?《法樂比丘尼經》(二一0)中說:「樂覺者,生 樂住樂,變易苦。無常者,即是災患,欲使也。」所以會說當修「一切世 間不可樂想」了。而「不淨想」,也就是「不淨觀」,是以觀察或想像身 體的污穢,來消除對身體的愛戀的,也是「身念處」的修行內容之一,可 以參考〈第九選〉。
  第二十三項「五解脫處」,其實是指五個可以獲知法義的地方。為什 麼也說是「解脫處」呢?因為「知法解義」是往下「歡悅」、「歡喜」、 「止身」、……,到最後「得解脫」的開端緣故吧!
  第二十六項更說明了從善於觀察「欲(貪)」、「恚(動怒)」、「 害(傷害)」、「色(物質)」、「己身(自我感)」,進而能不受這五 種因素的驅使,而趣向解脫(出要)。其中,「欲」、「恚」、「害」, 顯然都與貪愛有關,我們將在〈第五選〉中,再作探討。而「色」,如《 淨不動道經》(七五)經說:「欲者無常,虛偽,妄言。是妄言法,則是 幻化,欺誑愚癡。」(第一說淨不動道)「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:若有色 者,彼一切色,四大及四大造。四大者,是無常法,是苦,是滅。」(第 二說淨不動道)觀「色」的內容,還是在觀察「色」的組成(四大:地、 水、火、風),以及其無常性與苦迫性的。「己身」就是指自己,「己身 」的觀察,不僅應當包括對自己身體的觀察,而且更應當包括對自己「心 」的觀察。觀察的內容,還是在無常、苦、無我(無己身)、不淨、不可 樂想等「五熟解脫想」。
  五根、五力、七財、七力中的「慧」,與「八正道」中的「正見」是 相通的,「定」是「正定」的範疇,「念」是「正念」的範疇,「慚」與 「愧」,其精神與「四正斷」是相通的:「慚於己惡,愧於不逮」。而信 ,可以「四不壞淨信」來理解。
  第二十九項「七覺支」,也還是「八正道」的內容。《雜‧七一五》 中說:「何等為念覺分食?謂四念處。」「何等為擇法覺分食?有擇善法 ,有擇不善法。」「何等為精進覺分食?彼四正斷,思惟……。」「何等 為喜覺分食?有喜、有喜處。」「何等為猗覺分食?有身猗息、心猗息。 」「何等為定覺分食?謂有四禪。」《雜‧七一三》中說:「有捨善法, 有捨不善法:彼善法捨即是捨覺分。」捨就是捨去執著,也是屬於「八正 道」中「正見」的範疇的。
  總括這三十項科目,還是戒、定、慧的修學內容。《法樂比丘尼經》 (二一0)中說:「有戒、定、慧三聚攝八支聖道:正語、正業、正命聖 戒聚所攝;正念、正定聖定聚所攝;正見、正志、正方便聖慧聚所攝。」
  「頂法」,是指努力於思惟觀察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(無我)、五蘊 、愛、界、緣起等諸法的修習。《雜‧一》中便是以觀察色、受、想、行 、識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,而稱這樣的觀察為「正觀」的。透過這樣「善 觀分別」的修行,便能夠進入忍(安住)、樂、欲(聞、念、觀)於正法 修學的不動(穩定)境界。然而,如果還沒有能到達這樣的穩定狀況,一 不努力,「不修守護,不習精勤」,仍然會「復失衰退」的,這樣一來就 稱為「頂法退」了。
  經文末後,有八句五言偈誦。這是將經文的主要內容(從第一項到第 三十項,再加上頂法),以簡單而容易憶起內容的字為代表,組合而成的 ,如以「陰」代表「五盛陰」;以「內」代表「六內處」;以「外」代表 「六外處」;「識」代表「六識身」;「更」代表「六更樂身」……。這 與《瑜伽師地論》中,稱為「媄婗南誦」的用法相當。這是因為印度早期 的經典,不用文字記載,而是以背誦口述流傳(表示恭敬、慎重),而為 了方便背誦者記憶,避免遺漏用的。

(三)思 考
  一、就您所知,還有哪些佛法的修行內容,是本經所遺漏的嗎?(試舉出三項,並加說明。)
  二、就經中所說的內容,在您的經驗中,您覺得哪一項最受用?哪一項您最想試一試?
  三、您能分析一個自己不愉快生起的過程嗎?這樣的分析對我們的修行有什麼幫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