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解
[1]「時,阿支羅迦葉見法、得法、知法、入法,度諸狐疑,不由他知,不因他度,於正法律,心得無畏,合掌白佛言:世尊!我今已度,我從今日,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,盡壽作優婆塞,證知我。」《雜阿含第三0二經》
「時,長者子輸屢那見法、得法,不由於他,於正法中得無所畏,從坐起,偏袒右肩,胡跪合掌,白舍利弗言:我今已度,我從今日,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,為優婆塞。我今日已,盡壽命清淨歸依三寶。 」《雜阿含第三0經》
「爾時,毘紐迦旃延氏婆羅門尼,見法、得法、知法、入法,度疑惑,不由於他,入佛教法,於法得無所畏,從坐起,整衣服恭敬合掌,白尊者優陀夷:我今日超入決定,我從今日,歸依佛、歸依法、歸依僧。我從今日,盡壽歸依三寶。 」《雜阿含第二五三經》
[2]「諸清信士聞佛說法,即白佛言:我欲歸依佛、法、聖眾,唯願世尊哀愍,聽許為優婆塞,自今已後,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欺、不飲酒,奉戒不忘。」《長阿含第二經》等
[3]「若如來、應供、等正覺不出世間時,不說苦聖諦、苦集聖諦、苦滅聖諦、苦滅道跡聖諦現於世間,世間盲冥,無有明照,如是長夜純大闇冥現於世間。」《雜阿含第三九五經》
[4]「甚深難解法,世間疑惑生。大闇所昏沒,盲冥無所見。唯有智慧者,發朦開大明。」《雜阿含第三0八經》
[5]「從正法久住的觀點說:佛弟子要有組織的集團,才能使佛法久住世間。這僧團的組合,釋尊是把他建築在律制的基礎上……釋尊以律法攝受僧眾,把住持佛法的責任交託他。僧團為佛法久住的唯一要素,所以與佛陀、達磨,鼎立而稱為三寶。」《佛法概論》第一九至二0頁,印順法師著。
[6]印順法師在其《佛法概論》第一章的章名即為〈法與法的創覺者及奉行者〉
[7]參考《第五章》〈第二節〉:「同理心的運用」,以及該章註解第八。
[8]指初果、二果向、二果、三果向、三果、四果向、四果等七類。
[9]參看〈第六章〉註解二五。
[10]「真實的僧寶,是要證悟諦理的,見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;如七聖,才可說是真實的僧寶;這是不分在家、出家的。」《中觀論頌講記》第四四八頁,印順法師著。
[11]「六和敬法」,語出《集異門足論》(大正二六‧四三二中),但其內容,在《長阿含第二經》中所說的「六成法、六重法」、《中阿含第一九六經》所說的「六慰勞法」、《中部一0四經》所說的「六和睦法」就已完備,其內容為:「見和同解」、「戒和同行」、「利和同均」(此為和合的本質);「意和同悅」、「身和同住」、「語和無諍」(此為和合的表現)。參考《佛法概論》第二一頁、《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》第二五四頁,印順法師著。
[12]「舍利弗白佛言:世尊!有四種入流分,何等為四?謂:親近善男子,聽正法,內正思惟,法次法向。」《雜阿含第八四三經》
[13]「佛告阿難:……阿難!當知如來不久亦當過去,是故,阿難!當作自洲而自依,當作法洲而法依,當作不異洲不異依。」《雜阿含第六三八經》
[14]「有一次文殊雜誌社訪問我,我告訴他:『學佛不是形象的滿足,學佛不是偶像的崇拜,學佛不是感情的寄託,學佛也不是權威的依賴,學佛是心靈的淨化,學佛是生命的解脫,學佛是福慧的圓滿。』心靈、人性、你的煩惱、你的知見怎樣去淨化、合乎佛法、依法不依人,所以不是形象的滿足,也不是偶像的崇拜。」《宏印法師講演集》〈從『空義』談中觀與唯識〉第二四五頁,宏印法師著,慈濟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