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佛的基本認識 莊春江 編著 2001/5/1 初稿, 2016/8/15 更新

第二章 生命之流
    第四節 人身難得
眾生界
  依目前一般人所能認識的生命種類,除了人以外,就是動物與植物了。在佛陀的教說中,特別著重於具有情識反應的生命,並且以此為主要的關切對象。例如,有一次,三彌離提比丘問佛陀,什麼是「世間」呢?佛陀說,由於感官器官的接觸境界、認識境界,然後產生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等情感的身心反應,構成這樣身心作用的種種,就是「世間」[1]。這是屬於情感的世界,是「情識類」[2]生命的共通特質。從這樣的特質,就可以將沒有身心情感反應的植物類生命,明顯地區隔開來了。後來的佛教論師,更以「有情、非有情」的分類,將情識類生命這樣的不同,明確地表達出來[3]
  佛教的業力輪迴觀,是針對有情識的生命來說的。例如,佛陀說,「業」的總體成因是「愛」[4],而導致輪迴的重要因素,也是「愛」[5]。愛,是情感進一步的發展,是情識類生命身心作用下的產物,沒有情識的植物,或者不成為生命的山河大地,都沒有情愛的反應,所以說,佛教所主張的業感輪迴,是以所有情識類生命為範圍(界)的,透過「情識」的共通運作方式,不同種類的有情生命,得以在輪迴中往生,更換不同的生命型態。
  在早期佛教聖典中,說明輪迴的情識類生命,包含了地獄(或以音譯為「泥犁」的)有情、畜生、餓鬼、天界有情、人等五種[6],稱為「五趣」[7],或稱為「五道」[8]。人與畜生(畜生是包括了人以外的所有動物類),是一般人所能認知的,而其它諸趣的有情,人們也可以透過神通力(主要是天眼通)得知。沒有神通力的一般人,也可以藉由經典中的記載,對地獄、餓鬼、天界等有情,作一個大略的理解。
  天界與地獄的觀念,在古印度既有文化的《梵書》中,就已經明顯地形成了。《梵書》中所說的「svarga」與「naraka」,就是指天界與地獄[9]。這是善人與惡人分別往生的地方,有著受「妙樂」,或受「苦患」的不同待遇。佛教接受了這樣的觀念,經典中對天界與地獄,有了更進一步的描述。例如,詳說地獄的類別,有八「大熱地獄」[10],以及八「大寒地獄」[11]、「大闇地獄」[12]之說,後來又有「孤地獄」[13]等種種,這些,都描述了地獄是一個長時間(因為地獄有情的壽命都極長)[14]受苦的地方,在那裡,有情所看到的、聽到的,都只有令他們生起不愉快,所以說,地獄是個充滿著憂苦的地方[15]。相對的,天界是一個長時間(因為天界有情的壽命也都極長)[16]享樂的地方,也有眾多不同層次天界的傳說[17]。餓鬼,顧名思義,是常在飢餓狀態下的有情,壽命也極長[18]。佛陀說,一般人們祭祀中的施食,地獄有情並沒有辦法享用,只有生在「入處餓鬼」的有情,才得以受用[19]
  另外,天界有情中,常與三十三天戰鬥的阿修羅[20],有傲慢、瞋心重、好戰等獨特的性格,後來漸漸被獨立出來,成為五趣外的另一趣,而稱為六趣[21]
人間是善趣中的善趣
  在這些種類的有情中,就整體評量來說,地獄、畜生、餓鬼三類,是受苦多多,最不受歡迎的地方,尤其是地獄,除了苦外,還是只有苦[22],所以這三類,都被稱為「惡趣」。而天界(包括阿修羅)、人間,則相對地被稱為「善趣」[23]。就聽聞佛法,能修學佛法的角度來說,生在地獄、畜生、餓鬼三惡趣的有情,因為活得太苦了,以致於沒有餘力修學佛法,是八種無法修學佛法(八難八非時)[24]的前三種。天界的環境與生活,都太充足、太美妙了,尤其是還有慾望的欲界天有情,有充分的福報,能夠享受著各種感官的欲樂,以致於容易沈迷其中,難以自制。即使有機會聽聞佛法,也大多因為有太多的感官享樂,而容易忘失[25]。因為這樣,所以他們反而以人間為善趣,因為「諸佛世尊皆出人間,非由天而得也!」[26]所有的佛陀,都在人間成就,在人間以人類為主要對象來教導佛法,有情在人間聽聞佛法的機會,自然也就最多了,況且,人類還享有其它有利於佛法修學的特質呢!欲界天有情的情況是這樣子,更高層次的色界天與無色界天有情,也類似。色界與無色界天的有情,其共通特點是:依禪定境界往生[27]、壽命都非常長(所以又通稱為「長壽天」[28])。他們雖然已經跨越了感官欲樂的吸引,但卻又陷入了另一種禪定帶來的精神障礙中[29]。由於長壽,以致於長時間沒有辦法改變那樣的障礙,根本不會去理會有多少佛出世間,不知道要錯失了多少見佛聞法的機會[30]。況且,長壽天的有情,也缺乏能引導修學佛法的苦迫[31]。這些因素,使得長壽天被列入沒有辦法修學佛法的地方,成為「八難八非時」中的第四種。
  為什麼經中會說「諸佛世尊皆出人間」?到底人間與人類,具有怎樣的優越條件,能夠成為天界有情的善趣?我們這個世間,依佛教典籍說,稱為「娑婆世界」[32],娑婆(saha)的意思是「雜會(共同)」、「堪忍」[33],表示了人間是苦、樂;善、惡;賢、愚;凡、聖……的雜會處,雖然存在著許多的惡濁與苦迫,但是,都還在可以承(忍)受的範圍內。這樣的苦迫,反而有機會成為引導向善、向於解脫的佛法修學,不致於像三惡趣那樣,苦到沒有餘力修學,也不會像天界一樣,容易沈迷享樂而忘失了修學。再者,人類具有勇猛堅毅的毅力(勇猛),有利於智慧增長的強力記憶(憶念),強烈「見賢思齊」的上進心與道德勇氣(梵行),這些特質,是天界有情所比不上的[34],再加上釋迦牟尼佛出生於人間,佛法流傳於人間的史實,使得一些人眼中諸多缺陷,極欲逃離的五濁惡世,反而是天界有情眼中的善趣。天界已經是善趣了,他們還以人間為善趣,所以說,讚嘆人間為「善趣中的善趣」,殊不為過。
人身難得
  人間,是最適合佛法修學的地方,早期的佛典,確實透露著這樣的訊息。撇開從修學佛法的角度來看,光從那麼多的輪迴有情,在那麼多的有情世界中,能夠出生為人,就已經很不尋常了。佛陀曾經舉了這樣的一個譬喻來說明:大海中有一隻很長壽的海龜,但海龜瞎了雙眼,牠每隔一百年,才會將頭伸出海面一次。海面上隨風飄著一塊浮木,浮木中間有一個孔。試想,當這隻盲龜將頭伸出海面,正好穿過這塊浮木中間的孔,是多麼地困難啊!佛陀告訴阿難說,有情漂流在五趣中,如果能夠生於人間,竟比盲龜的頭,正好穿過浮木中間的孔還要困難[35]。另外,經中還以小草上的朝露,日出即乾;下大雨時,濺出短暫存在的水泡等種種譬喻,來形容人命的「甚為難得」[36]。這些譬喻,也傳遞了早期佛教「人身難得」的看法。
五戒十善
  人間是善趣中的善趣,人身難得,但是,人間也居於有情輪迴的上下樞紐[37]。在善惡雜會的人間,向上提升,與向下沈淪的可能性都有,可以說是可塑性極高。昇華或者墮落的關鍵,還在於人們的所作所為(業)。人們的行為,如果能夠符合「五戒十善」的規範,那麼就成就了往生善趣,向上提升的業力,反之,就只有向惡趣沈淪了[38]。什麼是「五戒十善」?五戒就是不殺、不盜、不邪婬、不妄語(不欺騙)、不飲酒[39],十善就是不殺、不盜、不婬,不兩舌、不惡罵、不妄言、不綺語,不貪取、不嫉、不邪見[40]。從內容來看,五戒中的飲酒戒,是在杜絕食用引起神智不清的東西,因為人一旦神智不清,失去了自我行為的約束力,那麼,做出惡行的機會就大增了。兩舌、惡罵、妄言、綺語,都是表現在言語上的惡行,又以妄語為重,所以,五戒中以妄語為代表。因此,就實質意涵來說,五戒與十善是相同的。十善,如果以肢體、言語、意念三方面來作歸納,殺、盜、婬三者,是屬於肢體行為的「身行」,兩舌、惡罵、妄言、綺語四者,是屬於言語方面的「口行」,貪、嫉、邪見三者,是屬於意念上的「意行」,所以,十善有時候以「身三、口四、意三」[41]來表示,有時候也以「三妙行」、「三清淨」稱之[42]
  離殺,是一種尊重一切有情生命(包括昆蟲)[43]的態度,不應任意奪取所有有情的生命。但殺一切有情中,又以故意殺人,包括自殺、殺他,親手、教唆,刀殺、藥殺(各類工具),鼓勵、讚嘆、勸人自殺等都算[44]。殺人,是殺戒中的主要犯戒,在出家的僧團中,不能以懺悔除罪[45]。盜,包括偷與盜,不論在任何地方,只要是有主人的物品,未經所有權人的允許而占有,不論是強奪或偷取都是,所以也稱為「不與取」。偷盜行為的認定,依佛陀制戒的精神,個人以為,應當與當時、當地的法律或道德規範同步,並以構成死刑[46]或觸犯當地法律、風俗為犯戒(亦即在僧團中不能以懺悔除罪)。離淫,是完全斷除與任何可能對象的性行為,這是對出家眾說的。對在家人來說,是離「邪淫」,就是不作違反當地風俗、法律規範的不正當性行為,這包括以權勢、財勢、暴力強迫的性侵害[47]。妄語,是指欺騙、不實的語言與行為,不論是為了自己,或是為他人的利益[48]。最大的妄語,是對自己修學的成就,作了不實的宣告,這是最主要的犯戒(在僧團中不能以懺悔除罪)。兩舌是指到處傳話,搬弄是非,挑撥離間,破壞別人彼此間的和諧與和好[49]。惡罵又稱為惡口,這是令人聽來不愉快的粗澀言詞。綺語,是一些言不及義、不適當、不實在的話,又稱為雜穢語、壞語[50]
  貪、嫉、邪見,又作貪、瞋、癡,這是所有有情惡行的根本,所以又稱為「三不善根」[51]。如對他人財物起貪念,就有可能會進一步發展成偷盜的惡行。對其它有情起瞋心,認為應當打、應該殺,就有可能會進一步發展成殺人的惡行。癡心不明而起邪見,否定業報、輪迴、善惡行的價值[52],導致行為的顛倒錯亂。錯誤的觀念,是導致錯誤行為的根本原因,尤其是邪見,更具關鍵性。所以,經典中有時候會直接說,邪見者,應生地獄、畜生二趣[53],正見具足者,雖然經過了千百生,也不會墮入惡趣[54]
  十善,是生為人的基礎善行,而殺人、重刑盜、暴力性侵害、大妄語等重大惡行,一旦犯了(亦即故意,而且訴諸行動完成,不是未遂),就立即成就三惡道的惡業。即使不是十惡業中的主要犯行,在一犯再犯的累積下,也必然會成就三惡道的惡業。即使志在解脫、成佛的佛法修學者,也必須要以十善業為修學基礎,才能成就進一步的道業。經中說:「具足三業,然後修四念處。」[55]具足三業,就是身、口、意清淨的十善行,這是說,十善行是修學四念處的先決條件。又說,如果能多修習三妙行(即十善業),「能令四念處滿足」[56]。除了四念處的觀慧修學外,經中還說,斷十惡業道人,能遠離內心的愧疚與後悔,想到自己的十善業,內心感到安慰而生起歡悅、法喜,也有利於禪定的修學[57]
珍惜人生
  人身難得,佛出人間,人間有佛法的流傳,這樣的訊息,不必仰靠信仰來支持,是我們平常人可以證知的歷史事實,最為可靠與可貴。人間有苦的逼迫,也有佛法的引導,是一個趣向解脫相對良好的環境。人間,實在是值得我們追求,值得我們珍惜的地方。再者,從諸佛最後成就解脫的「十二緣起逆順觀察」來看,十二緣起的「識入母胎」、「六根認識六境」、「老病」等過程,都顯示了佛陀的說法,確實是依著人類特別的生理構造與身心作用來說明,是以人類為當機的[58]。人間存在著這些有利的學佛條件,實在是一個值得我們努力經營的地方。人間的佛法,依靠佛弟子的實踐而流傳[59],佛弟子需要佛法的滋潤而增上,讓我們多行十善,常在人間,繼續為向於解脫成佛的佛法修學而努力,也為人間佛法的常存而努力。

註解

[1]「佛告三彌離提:謂眼、色、眼識、眼觸,眼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;耳;鼻;舌;身;意、法、意識、意觸,意觸因緣生受,內覺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是名世間。」《雜阿含第二三0經》
[2]《雜阿含第一二七八經》中有「有識眾生」這樣的詞句:「於彼燒燋炷所,尚不欲毀壞,況毀壞有識眾生!」相對應的《別譯雜阿含第二七六經》作「情識類」:「被燒燋炷,尚不應謗,況情識類。」
[3]例如,在分析聲音的種類時,《大毘婆沙論》中說:「聲處有八種:謂執受大種因聲、非執受大種因聲,此各有二:謂有情名聲、非有情名聲,此復各有可意、不可意別,故成八種。」(大正二七‧六四中)
[4]「業有因、有緣、有縛,何等為業因、業緣、業縛?謂業,愛因、愛緣、愛縛。」《雜阿含第三三四經》
[5]「無明所蓋,愛結所繫,長夜輪迴生死,不知苦際。」《雜阿含第二六七經》
[6]「眾生為無明所覆,為愛所繫,或生泥犁,或生畜生,或生餓鬼,或生天上,或生人間。」《中阿含第一六0經》
[7]「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眾生無始生死,長夜輪轉,不知苦之本際。譬如比丘!若有士夫轉五節輪,常轉不息,如是眾生轉五趣輪,或墮地獄、畜生、餓鬼,及人、天趣,常轉不息。……」《雜阿含第九五五經》
[8]「於大千世界,五道諸趣生,乃至於梵世,人天優劣想,淨天眼悉見,是故稽首禮。」《雜阿含第九九三經》
[9]「善人至天國(svarga)受妙樂,惡人至那落(naraka)受諸苦患。」《百段梵書一一、六,一》引自《印度哲學宗教史》第二二三頁,高楠‧木村著,高觀廬譯。
[10]「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有大熱地獄,若眾生生於彼中,一向{與}烱然。」《雜阿含第四二二經》
 「已種燒燃業,依於非法活,乘斯惡業行,必生地獄中。等活、及黑繩、眾合、二叫呼、燒燃、極燒燃、無澤大地獄,是八大地獄,極苦難可過,惡業種種故,各別十六處。」《雜阿含第一二四四經》其中,無澤大地獄又稱無間大地獄、阿鼻(毘)地獄。
[11]依《雜阿含第一二七八經》說,八寒地獄為:阿浮陀地獄、尼羅浮陀地獄、阿吒吒地獄、阿波波地獄、阿休休地獄、憂鉢羅地獄、鉢曇摩地獄、摩訶鉢曇摩地獄。
[12]「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有大闇地獄,彼諸眾生生彼中者,不見自身分。」《雜阿含第四二三經》
[13]「如上所論,十六地獄一切有情,增上業感,餘孤地獄,各別業招,或多,或二,或一所止,差別多種,處所不定,或近江河、山邊、曠野,或在地下、空及餘處。」《俱舍論》(大正二九‧五九上)
[14]「諸比丘白佛:今正是時,唯願世尊為諸大眾,說阿浮陀地獄眾生壽命齊限。諸比丘聞已,當受奉行。佛告比丘: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譬如拘薩羅國四斗為一阿羅,四阿羅為一獨籠那,十六獨籠那為一闍摩那,十六闍摩那為一摩尼,二十摩尼為一佉梨,二十佉梨為一倉,滿中芥子。若使有人百年、百年取一芥子,如是乃至滿倉芥子都盡,阿浮陀地獄眾生壽命猶故不盡。」《雜阿含第一二七八經》
[15]「地獄眾生,生彼地獄中者,眼所見不可愛色,不見可愛色……耳、聲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觸,意識法,見不可愛,不見可愛;見不可念,不見可念;見不善法,不見善法。以是因緣故,長受憂、苦。」《雜阿含第二一0經》
[16]《長阿含第三十經》:「四天王壽,天五百歲,少出多減。……兜率天壽,天四千歲……」又,依《雜阿含第八六一經》:「人間四百歲,是兜率陀天上一日一夜。」
[17]依《長阿含第三十經》的描述,屬於欲界的天界有:四天王、忉利天、焰摩天、兜率天、化自在天、他化自在天、魔天,屬於色界的天界有:梵身天、梵輔天、梵眾天、大梵天、光天、少光天、無量光天、光音天、淨天、少淨天、無量淨天、遍淨天、嚴飾天、小嚴飾天、無量嚴飾天、嚴飾果實天、無想天、無造天、無熱天、善見天、大善見天、阿迦尼吒天,屬於無色界的天界有:空智天、識智天、無所有智天、有想無想智天。
[18]「餓鬼壽七萬歲,少出多減。」《長阿含第三十經》
[19]「瞿曇!我有親族,極所愛念,忽然命終。我為彼故,信心布施,云何世尊!彼得受不?佛告婆羅門:非一向得。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,得彼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,不得汝所信施飲食。若生畜生、餓鬼、人中者,得彼人中飲食,不得汝所施者。婆羅門!餓鬼趣中,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,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中者,得汝施食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四一經》
[20]「諸比丘!過去世時,阿修羅興軍與帝釋鬥。時天帝釋告三十三天……」《雜阿含第一一六八經》
[21]「地獄、畜生、鬼、人、天、阿修羅,六趣險難,恐怖大畏。是眾生生死大海,旋流洄澓,隨業往來,是其濤波。」《十住毘婆沙論》(大正二九‧二十上)
[22]「世尊答曰:比丘!地獄不可盡說,所謂地獄苦。比丘!但地獄唯有苦。」《中阿含第一九九經》
[23]「如是名天,如是名人,如是名善趣,如是名涅槃。如是名地獄,如是名畜生、餓鬼,如是名惡趣,如是墮惡趣。」《雜阿含第九二三經》
[24]《中阿含第一二四經》說:「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人行梵行而有八難八非時也。」《長阿含第十經》作:「云何八難解法?謂八不閑,妨修梵行。……是為不閑處,不得修梵行。」除三惡趣外,尚有長壽天、邊地、邪見、聾盲瘖啞、佛不出世間等,都是沒有機會聽聞佛法的情況。其中,聾盲瘖啞的狀況,近代藉由醫學與殘障福利的提升,似有獲得改善的契機。
[25]「時,天帝釋與五百婇女,遊戲浴池,有諸天女音聲美妙。爾時、帝釋遙見尊者大目揵連,語諸天女言:莫歌!莫歌!時,諸天女即便默然。天帝釋即詣尊者大目揵連所,稽首禮足,退住一面。尊者大目揵連問帝釋言:汝先於界隔山中,問世尊愛盡解脫義,聞已隨喜。汝意云何?為聞說隨喜,為更欲有所問故隨喜耶?天帝釋語尊者大目揵連:我三十三天多著放逸樂,或憶先事,或時不憶。世尊今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,尊者欲知我先界隔山中所問事者,今可往問世尊,如世尊說,汝當受持。然我此處,有好堂觀,新成未久,可入觀看。」《雜阿含第五0五經》
[26]「爾時,世尊便說此偈:人為天善處,良友為善利,出家為善業,有漏盡無漏。比丘當知!三十三天著於五欲,彼以人間為善趣,於如來法得出家,為善利而得三達。所以然者?諸佛世尊皆出人間,非由天而得也!」《增壹阿含三四品第三經》
[27]「……有無色眾生,度一切色想,滅有對想,不念若干想,無量空處,是空處成就遊,謂無量空處天,……有無色眾生,度一切無量空處,無量識處,是識處成就遊,謂無量識處天,……有無色眾生,度一切無量識處,無所有處,是無所有處成就遊,謂無所有處天,……有色眾生無想無覺,謂無想天,……有無色眾生,度一切無所有處,非有想非無想處,是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,謂非有想非無想處天,……」《中阿含第九七經》
[28]「長壽天者,非有想非無想處,壽八萬大劫。或有人言:一切無色定,通名長壽天;以無形不可化故,不任得道,常是凡夫處故。或說無想天,名為長壽,亦不任得道故。或說從初禪至四禪,除淨居天,皆名長壽,以著味邪見,不能受道者。」《大智度論》(大正二五‧三三九上)
[29]「若生色界,與此相違,謂彼異生耽勝定樂,長壽無病、無貧、無離,違境既無,厭心微劣,非厭微劣能入見道,能引見道勝厭無故。」《順正理論》(大正二九‧七0九下)
[30]「若生長壽天,千萬佛過,著禪定味故皆不覺知。」《大智度論》(大正二五‧七0五上)
[31]「以彼中無苦惱,深著禪味,難可得度,故不生長壽天。」《大智度論》(大正二五‧三九四下)
[32]「諸佛各答言:娑婆世界有佛,名釋迦牟尼,欲說般若波羅蜜。」《大智度論》(大正二五‧七一四中)
[33]關於「娑婆」之語義,水野弘元《巴利語詞典》作①共同②忍受的, 忍耐的,《法華義疏》卷二云(卍續四二‧六四五下)︰「娑婆世界此云雜惡,亦云雜會。」《玄應音義》卷三云︰「沙訶又云娑訶樓陀,或云娑婆,皆訛也。正言索訶,此云能忍,或言堪忍,一言雜會出界。」由此可知,古來有堪忍及雜會二說。(摘引自《中華佛教百科全書》〈娑婆〉)
[34]「有說,能寂靜意故名人,以五趣中能寂靜意無如人者,故契經說,人有三事勝於諸天,一勇猛,二憶念,三梵行勇猛者;謂不見當果而能修諸苦行,憶念者;謂能憶念久時所作,所說等事分明了了,梵行者;謂能初種順解脫分、順決擇分等殊勝善根,及能受持別解脫戒,由此因緣故名人趣。」《大毘婆沙論》(大正二七‧八六七下)論中所說的「契經說」,應該是指《長阿含第三0經》:「佛告比丘:閻浮提人有三事,勝拘耶尼人,何等為三?一者、勇猛強記能造業行。二者、勇猛強記勤修梵行。三者、勇猛強記佛出其土。」與之相當的《起世經》作:「諸比丘:閻色提洲有五種事,勝瞿陀尼。何等為五?一者、勇健。二者、正念。三者、佛出世處。四者、是修業地。五者、行梵行處。」(大正一‧三四八上)《增支部九集二一經》作:「閻浮洲人以三處超越北俱盧人與三十三天,哪三個?勇氣、有念、這裡有梵行生活。」
[35]「爾時、世尊告諸比丘:譬如大地,悉成大海。有一盲龜,壽無量劫,百年一出其頭。海中有浮木,止有一孔,漂流海浪,隨風東西。盲龜百年一出其頭,當得遇此孔不?阿難白佛:不能,世尊!所以者何?此盲龜若至海東,浮木隨風或至海西,南、北、四維,團遶亦爾,不必相得。佛告阿難:「盲龜浮木,雖復差違,或復相得;愚癡凡夫漂流五趣,暫復人身,甚難於彼。」《雜阿含第四0六經》(《中阿含第一九九經》也有相同的譬喻)
[36]「人命如朝露,甚為難得。……人命如泡,甚為難得。……人命如新瓦{杅}[盂]水漬速燥,甚為難得。……人命如肉消,甚為難得。……」《中阿含第一六0經》
[37]「人中苦樂雜,升沈之樞紐;人本誤鬼本,習俗謬相沿。」《成佛之道》第九0頁,印順法師著
[38]「佛告婆羅門:長者!殺生、乃至邪見,具足十不善業因緣故,婆羅門!是非法行,危險行,身壞命終生地獄中。……佛告婆羅門:長者!謂離殺生、乃至正見,十善業跡因緣故,身壞命終得生天上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四二經》
[39]「如甲上土,如是,不殺、不盜、不邪婬、不妄語、不飲酒如大地土。如是,不持五戒者亦爾。」《雜阿含第四四二經》
 「云何五法向善趣?謂持五戒:不殺、不盜、不婬、不欺、不飲酒。」《長阿含第一二經》
[40]「云何十法向善趣?謂十善行:身不殺、盜、婬,口不兩舌、惡罵、妄言、綺語,意不貪取、嫉妬、邪見。」《長阿含第一二經》
[41]「毘沙鬼曰:沙門!何等是新行?世尊告曰:今身所造:身三、口四、意三,是謂惡鬼,此是新行。」《增壹阿含二四品第二經》
[42]「身清淨、語清淨、意清淨──三清淨,也名三妙行。內容是:身清淨──離殺、不與取、婬;語清淨──離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;意清淨──無貪、無瞋、正見(註十四:《增支部十集》。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相近)。」《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》第二九一頁,印順法師著。
[43]「……謂殺生惡業,手常血腥,心常思惟撾、捶、殺、害,無慚、無愧,慳貪、吝惜,於一切眾生乃至昆蟲,不離於殺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
[44]「若比丘,若人、若似人,若自殺、若與刀藥殺,若教人殺、若教自殺,譽死、讃死:咄!人用惡活為?死勝生!作是心、隨心殺,如是種種因緣,彼因是死,是比丘得波羅夷,不共住。」《五分律》(大正二二‧八中)按:波羅夷即為驅擯;失去比丘資格。
[45]『同樣是奪取生物的生命,但以取「人類」性命最嚴重,處以「驅擯」的處罰,其他的只要對清淨比丘懺悔即可除罪。』《巴利律比丘戒之研究》第四三頁,李鳳媚著,嘉義新雨印行。
[46]「佛問比丘:阿闍世王人盜齊幾,便得死罪?比丘白佛:五錢已上,便與死罪。佛復以此更呵責已,告諸比丘:以十利故,為諸比丘結戒。從今是戒應如是說:若比丘盜五錢已上,得波羅夷,不共住。」《五分律》(大正二二‧六上)
[47]「行諸邪淫:若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夫主、親族,乃至授花鬘者,如是等護,以力強干,不離邪婬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
[48]「不見言見,見言不見;不聞言聞,聞言不聞;知言不知,不知言知。因自、因他,或因財利,知而妄語而不捨離,是名妄語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
[49]「兩舌乖離,傳此向彼,傳彼向此,遞相破壞,令和合者離,離者歡喜,是名兩舌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
[50]「綺飾壞語,不時言,不實言,無義言,非法言,不思言,如是等名壞語。」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
[51]「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有此三不善根,云何為三?貪不善根、恚不善根、癡不善根。若比丘有此三不善根者,墮三惡趣。云何為三?所謂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如是,比丘!若有此三不善根者,便有三惡趣。」《增壹阿含二三品第八經》
[52]「不捨離貪,於他財物而起貪欲,言此物我有者好。不捨瞋恚弊惡,心思惟言:彼眾生應縛、應鞭、應杖、應殺,欲為生難。不捨邪見顛倒,如是見、如是說:無施,無報,無福,無善行、惡行,無善、惡業果報,無此世,無他世,無父母,無眾生生世間,無世阿羅漢,等趣、等向,此世他世,……」《雜阿含第一0三九經》
[53]「若邪見者,應生二趣:若地獄趣,若畜生趣。」《雜阿含第九0七經》
[54]「假使有世間,正見增上者,雖復百千生,終不墮惡趣。」《雜阿含第七八八經》
[55]「佛告欝低迦:汝當先淨其戒,直其見,具足三業,然後修四念處。」《雜阿含第六二四經》
[56]「佛告縈髮目揵連:有三妙行,修習、多修習,能令四念處滿足。」《雜阿含第二八一經》
[57]「彼於晝日,教田作、耕稼,至暮放息,入室坐定。……彼自見斷十惡業道,念十善業道已,便生歡悅。生歡悅已,便生於喜。生於喜已,便止息身。止息身已,便身覺樂。身覺樂已,便得一心。」《中阿含第二十經》
[58]「所以,可以肯定的指出:法,本是為人類而說的,一切是適應人類的情形而安立的。佛既沒有依地獄、天堂的情況而立法;如有地獄法與天堂法,那也只適合於地獄與天國,也不是我們──人類所能信行的。」《佛在人間》第二五頁,印順法師著。
[59]「自今已後,我諸弟子展轉行之,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!」《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》(大正一二.一一一二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