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阿含經南北傳對讀/莊春江編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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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北傳經文以「大正本」為主,其他版本為輔,同義字或用現代常用字,罕用字使用unicode extB。南傳巴利語經文與經號均依「台灣嘉義法雨道場流通的word版本」(緬甸版)。

2.巴利語經文之譯詞,依拙編《簡要巴漢辭典》,詞性、語態儘量維持與巴利語原文相同,並採「直譯」原則。譯文之「性、數、格、語態」儘量符合原文,「呼格」(稱呼;呼叫某人)以標點符號「!」表示。

3.SN表示《相應部》,MN表示《中部》,DN表示《長部》,AN表示《增支部》。SA表示《雜阿含經》,GA表示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MA表示《中阿含經》,DA表示《長阿含經》,AA表示《增壹阿含經》。

4.{ }表示依其它版本應刪除或為[ ]訂正者;( )表示同義字;{ ?}或[?]或(?)表示疑應刪除或疑應增訂或同義字而缺乏文獻根據者。

5.註解中作以比對的英譯,SN採用Bhikkhu Bodhi,Wisdom Publication, 2000年版英譯本,MN採用Bhikkhu Ñaṇamoli and Bhikkhu Bodhi,Wisdom Publication,1995年版英譯本,DN採用Maurice Walshe, Wisdom Publication,1995年版英譯本,AN採用Bhikkhu Bodhi, Wisdom Publication, 2012年版英譯本。英譯之漢譯譯詞,以《大陸簡明英漢辭典》(中華民國68年版)為主,其他辭典為輔。

6.《顯揚真義》(Sāratthappakāsinī, 核心義理的說明)為《相應部》的註釋書,《破斥猶豫》(Papañcasūdaṇī, 虛妄的破壞)為《中部》的註釋書,《吉祥悅意》(Sumaṅgalavilāsinī, 善吉祥的優美)為《長部》的註釋書,《滿足希求》(Manorathapūraṇī, 心願的充滿)為《增支部》的註釋書,《勝義光明》(paramatthajotikā, 最上義的說明)為《小部/經集》等的註釋書,《勝義燈》(paramatthadīpanī, 最上義的註釋)為《小部/長老偈》等的註釋書。

7.前後相關或對比的詞就可能以「;」區隔強調,而不只限於句或段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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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博士比丘的觀點:
①台灣第一位博士比丘(1973)印順法師(1906-2005)說:
以《雜阿含經》(《相應部》)為本的「四部阿含」(四部可以別配四悉檀),是佛法的「第一義悉檀」,無邊的甚深法義,都從此根源而流衍出來。(《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》p.30/正聞/1989)
②台灣第二位博士比丘(1975)聖嚴法師(1930-2009)說:
我在33年前,也曾一度埋首於四部阿含,並作了大量的筆記,故我也知道阿含聖典,是大小諸宗佛法的根本,是一切佛法的源頭活水。(〈序楊郁文居士《阿含要略》〉/東初/199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