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二十選(紙本262頁) 莊春江 編著 (不同意被抄襲或營利性引用)

  第十二選 因緣觀──論因說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號:53(165)[ 99]
一、經文
  如是我聞:一時,佛在拘薩羅國人間遊行,於薩羅聚落,村北申恕林 中住。
  爾時,聚落主大姓婆羅門,聞沙門釋種子,於釋迦大姓,剃除鬚髮, 著袈裟衣,正信非家,出家學道,成無上等正覺,於此拘薩羅國人間遊行 ,到薩羅聚落村北申恕林中住。
  又彼沙門瞿曇,如是色貌、名稱、真實功德,天、人讚歎,聞于八方 ,為如來、應、等正覺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 人師、佛、世尊,於諸世間、諸天,魔、梵,沙門、婆羅門中,大智能自 證知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,為世說法,初、 中、後善,善義、善味,純一滿淨,梵行清白,演說妙法。善哉應見!善 哉應往!善應敬事!
  作是念已,即便嚴駕,多將翼從,執持金瓶、金杖、傘蓋,往詣佛所 ,恭敬奉事。到於林口,下車步進,至世尊所,問訊安不,卻坐一面。白 世尊曰:「沙門瞿曇!何論、何說?」
  佛告婆羅門:「我論因、說因。」
  又白佛言:「云何論因?云何說因?」
  佛告婆羅門:
  「有因有緣集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集,有因有緣滅世間,有因有緣世 間滅。」
  婆羅門白佛言:「世尊!云何為有因有緣集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集? 」
  佛告婆羅門:
  「愚癡無聞凡夫,色集、色滅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不如實知。不如實 知故,愛樂於色,讚歎於色,染著心住。彼於色,愛樂故取,取緣有,有 緣生,生緣老死、憂悲惱苦,是則大苦聚集。
  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。
  婆羅門!是名有因有緣集世間、有因有緣世間集。」
  婆羅門白佛言:「云何為有因有緣滅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滅?」
  佛告婆羅門:
  「多聞聖弟子,於色集、色滅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如實知。如實知已 ,於彼色不愛樂,不讚歎,不染著,不留住。不愛樂、不留住故,色愛則 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、憂悲惱苦滅。   受、想、行、識,亦復如是。
  婆羅門!是名有因有緣滅世間,有因有緣世間滅。
  婆羅門!是名論因,是名說因。」
  婆羅門白佛言:「瞿曇!如是論因,如是說因。世間多事,今請辭還 。」
  佛告婆羅門:「宜知是時。」
  佛說此經已,諸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禮足而去。

二、解說
  有一位貴族婆羅門,仰慕佛陀的德行,而恭敬地去拜訪佛陀。
  貴族婆羅門問佛陀說,您都論些什麼呢?
  佛陀說,我是論因緣,說因緣的:
  「因緣條件聚集了世間,因緣條件使世間聚集;
   因緣條件消滅了世間,因緣條件使世間消滅。」
  一般凡夫,不如實知五蘊的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,而愛樂五蘊,讚歎 五蘊,內心始終有所染著。由於愛樂,所以,就會生起佔有的欲念(愛故 取),並且付諸行動去擁有(取緣有),然後就會有或新的生命,或新的 經驗、記憶,或新的行為影響力的生成(有緣生)。新生成的東西,必然 是會經歷變化(老)、消散(死),而無法讓人們感到一直在擁有的。於 是,就會有憂、悲、惱、苦的大苦聚集了。
  這就是『因緣條件聚集了世間,因緣條件使世間聚集』。
  多聞聖弟子,如實知五蘊的集、滅、味、患、離,對五蘊,就不會愛 樂、不會讚歎、不會染著、不會留戀。不愛樂、不留戀的緣故,那麼,對 五蘊的愛,就消除了。於是,也就不會想去佔有,不會產生新的「有」, 不會有生,也不會有老、死,憂悲惱苦也就消除了。
  這就是『因緣條件消滅了世間,因緣條件使世間消滅了』。
  佛陀告訴婆羅門說,就是這樣來論因緣、說因緣的。

三、討論
  (1)第 298(479)[336]經中,將緣起法分為「法說」、「義說」。如果 比對第 296(477)[334]經所說的「因緣法」及「緣生法」,緣起法的「法 說」(教說、說示),指的是:「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」的普遍法則 。而緣起法的「義說」(詳細解說),就是生命流轉的「十二緣起」。
  (2)有情生死流轉的「十二緣起」,第 298(479)[336]經有詳細說明:
  1.無明緣行:什麼是無明?不知四諦,不知因緣條件,不如實知六內 入處,六外入處及六觸入處,不知生命是前生、後世的流轉,不知有善、 惡業報,不知有佛、法、僧。而行,經中說就是身、口、意三行,緣,表 示前者為後者的條件。
  2.行緣識:識,就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識。
  3.識緣名色:名,就是受、想、行、識等四無色陰(南傳另作受、想 、思、觸、作意)。色,是指四大(地、水、火、風),及四大所造色。
  4.名色緣六入處:六入處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內入處。
  5.六入處緣觸:觸,就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觸。
  6.觸緣受:受,即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等三受。
  7.受緣愛:愛,分為欲(界)、色(界)、無色(界)等三愛。
  8.愛緣取:取,即欲取、見取、戒(禁)取、我取。
  9.取緣有:有,分為欲(界)有、色(界)有,無色(界)有。
  10.有緣生:生,就是誕生,但不必局限於來生。
  11.生緣老死:老死就是衰老、死亡或者消失。
  (3)論究有情生死的流轉,也非一定就分成「十二」支的「十二緣起」 。如第 67(86)[58]、 69(110)[60]、 283(464)[321]、 285(466)[323] 、 286(467)[324] 、 291(472)[329] 、 111(1652)[113] 等,以及本經 (53),就只說到「愛」、「取」、「有」、「生」、「老死」等五支; 第 218(285)[220]、 352(494)[351]、 353(495)[352]、 354(496)[353] 、 371(534)[370]、 372(535)[371]等經,則說到「六入處」、「觸」、 「受」、「愛」、……等八支;第 68(98)[59]、284(465)[322]等經說到 「名色」、「六入處」、……等九支;第287(468)[325]、288(469)[326] 、 360(513)[359]、 361(514)[360]、 374(537)[373]等經說到「識」 、「名色」、……等十支;又如第 356(501)[355] 、 362(515)[361] 、 363(516)[362]、 367(525)[366]等經說到「行」、「識」、……等十一 支。
   不論是以「五支」、 「八支」、「九支」、「十支」、「十一支」 、「十二支」等來說明眾生的生死流轉,依印順法師的見解:「詳細的並 沒有增加,簡略的也並無欠缺。」(參考印順法師《唯識學探源》〈第一 章‧原始佛教思想概說〉)
  (4)第 218(285)[220]經說:「緣眼、色,生眼識,三事和合觸。緣觸 受,緣受愛,緣愛取,緣取有,緣有生,緣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集。」這 段經文,是很適合提供我們以「十二緣起」切入「當下」,用來作為眼前 煩惱、憂苦生滅(流轉)的觀察的。
  (5)一期一期的生命,從無明到老死,一直沒有間斷的流轉下去,如何 才能鬆動這十二個緊密的鉤鎖呢?經中說:「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 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、憂悲惱苦滅。」第 286(467)[324]經說:「於 所取法,味著、顧念,心縛著,增其愛緣取,取緣有,乃至純大苦聚集。 」第 285(466)[323]經說:「即正思惟,生如實無間等觀:所取法無常、 生滅、離欲、滅盡、捨離,心不顧念,心不縛著,愛則滅。彼愛滅則取滅 ,取滅故有滅,……如是如是,純大苦聚滅。」停止愛染,顯然是瓦解十 二緣起緊密鉤鎖的關鍵,就像經中所說的譬喻:「若彼火聚熾然,不增樵 草,諸比丘!於意云何?彼火當滅不?」(286 經)「譬如油、炷然燈, 若不增油、治炷,非彼燈明未來不生、盡、磨滅耶?」(285 經)停止愛 染,就好比像停止加燃料,讓火熄滅一樣的具決定性。
  那麼,又應當如何來止息愛染呢?經中說:「多聞聖弟子,於色集、 色滅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如實知。如實知已,於彼色不愛樂,不讚歎,不 染著,不留住。不愛樂、不留住故,色愛則滅。」第 198(219)[200]經中 說:「如是,我、我所、我慢、使、繫著不生者,是名斷愛、轉見,正無 間等,究竟苦邊。」第 984(13325)[976]經中說:「何等愛為網、為膠, 乃至往來流轉,無不轉時?謂有我故。」愛染的止息,與正見的建立,我 見、愚癡等無明的去除,息息相關著。這也是為什麼經中會說,「無明所 蓋、愛結所繫」了。
  (6)第 296(477)[334]經說:「多聞聖弟子,於此緣起法、緣生法,正 智善見,不求前際:我過去世何如?不求後際:我於當來世何如?內不猶 豫,此是何等?此眾生從何來?於此沒當何之?」這是說,對緣起法有正 知善見的聖者,是不會將心思用在關切前生與來世上的。他們所專注的, 應該是「此時、此生」的當下吧!如第 8(11)[8] 經說:「過去、未來五 蘊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,況現在五蘊。如是觀者,『不顧過去五蘊,不 欲未來五蘊,於現在五蘊厭,離欲,正向滅盡』。」第 333(447)[311]經說 :「過去、未來眼無常,況現在眼!多聞聖弟子如是觀者,『不顧念過去 眼,不欣未來眼,於現在眼生厭、離欲、滅盡向』。」第994(1323)[1207] 經中,尊者婆耆舍回答佛陀說:「我過去眼識於色心不顧念,於未來色不 欣想,於現在色不著。我過去、未來、現在眼識於色貪欲、愛樂、念,於 彼得盡,無欲、滅、沒、息、離、解脫。心解脫已,是故,不染、不著、 不污,離諸顛倒,正受而住。如是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……。」時時刻 刻地覺察著當下(現在)五蘊,以及六根對六塵的身、心活動,使欲愛不 生起,才是佛弟子修行上的重要課題吧!
  (7)第 262(45)[39]經中,描述闡陀比丘知道「一切行無常,一切法無 我,涅槃、寂滅」,但卻「不喜聞一切諸行空,寂,不可得,愛盡,離欲 ,涅槃」。尊者阿難,就將佛陀教導摩訶迦旃延的內容,告訴闡陀說:
  「我親從佛聞,教摩訶迦旃延:世人顛倒,依於二邊:若有、若無。 世人取諸境界,心便計著。迦旃延!若不受、不取、不住、不計於我,『 此苦生時生、滅時滅』。
  迦旃延!於此不疑、不惑,不由於他而能自知,是名正見如來所說。 所以者何?迦旃延!
  『如實正觀世間集者,則不生世間無見;如實正觀世間滅,則不生世 間有見』。
  迦旃延!如來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:
  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謂無明有行,乃至老病死、憂悲惱苦 。
  所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謂無明滅則行滅,乃至老病死、憂悲 惱苦滅。」
  闡陀比丘聽完後,「遠塵離垢,得法眼淨」。原來,闡陀不喜歡「一 切諸行空,寂,不可得,愛盡,離欲,涅槃」的原因,是因為執著於我見 。所以,闡陀比丘聞法後說:「不復見我,唯見正法」。
  第 297(478)[335](《大空法經》),以及第 335(456)[313](《第 一義空經》),都是以因緣法,來解說生命流轉的背後,沒有主體,而破 除我見的。《第一義空經》說:
  「眼生時無有來處,滅時無有去處。如是,眼不實而生。生已滅盡, 有業報而無作者。此陰滅已,異陰相續,除俗數法。」
  這是說,在六根面對六塵的身、心活動中,只有因緣條件的聚散,而 沒有什麼實在不變的主人存在著。只有這個五蘊,延續到下個五蘊緣起流 轉的「俗數法」,而沒有流轉的主體。《大空法經》說:
  「彼見命即是身者,梵行者無有;或言命異身異者,梵行者亦無有。 」
  這是說,修行的人,不應該認為,五蘊即是生命的主體,也不應該認 為,五蘊外尚有生命的主體。
  第 1169(387)[263] 經,佛陀舉琴聲的例子:國王聽了美妙的琴聲, 沈迷其中,要求大臣「取彼聲來」。大臣將那把會產生美妙聲音的琴拿來 了。國王說,我不要琴,把剛剛那好聽的聲音拿來。大臣十分為難,於是 ,就為國王分析說,這樣優美的琴聲,是由琴的柄、槽、皮(、弦等), 以及善巧的演奏師(或者,還要有好的作曲)等,許多因緣條件的成就, 才會有美妙琴聲的。國王剛才聽到的美妙聲音,已經消失,不可再聞,無 法拿來給您了。國王聽了心想:「咄!何用此虛偽物為。」這樣虛偽的琴 聲,竟讓世人耽染、執著。
  因緣條件所組成的東西,分析起來,總是這樣地支離片段,沒有主體 。有情眾生也是這樣,如第 1202(1302)[1186] 經說:「汝謂有眾生,此 則惡魔見,唯有空陰聚,無是眾生者。如和合眾材,世名之為車,諸陰因 緣合,假名為眾生。」就因緣和合的角度來看,車子和眾生所遵循的理則 ,是一樣的,都沒有主體。但是,在情感上,人們總希望在這個五蘊和合 中,有一個主體,可以依靠,可以擁有,可以覺得實在一些,這就是「我 執」、「我見」了。人們是那麼地習慣於有「我」,而害怕「無我」,或 者,對「無我」感到迷惑,那麼,在這樣的情形下,何不從緣起、無常的 道理切入,而不必一開始就直接去面對、宣揚「無我」呢?
  想想看,我們將佛陀,菩薩,甚至於佛教當作是什麼?指導老師,還 是情感上的寄託處?如果是寄託處,那麼請檢查一下自己的動機,有沒有 與因緣法相違背的我見成分。如果有,慢慢地說服自己放棄吧!
  (8)第 296(477)[334]經說,因緣法與緣生法是「若佛出世,若未出 世,此法常住,法住、法界、法定、法如、法爾、法不離如、法不異如、 審諦、真、實、不顛倒。」第 299(480)[337]經,佛陀說:「緣起法者, 非我所作,亦非餘人作,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,法界常住。」緣起法, 被稱為「法住、法界、法定、法如、法爾」的,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真理了 。佛陀發現了這個真理,並宣揚、教導我們這個真理。說「緣起」,說「 無我」,就成了佛法所不共於外道的特色,也是佛法的精髓了。
  (9)緣起法的理則單純,人人可懂。但是,我們凡夫在貪、瞋、癡的扭 曲下,日常生活裏,就難以實踐了。尤其在「欲令如是、不如是」的我見 主宰欲下,使得我們離開緣起法更遠了。這也是為什麼第 293(474)[331] 經中說:「此甚深處,所謂緣起。倍復甚深難見:所謂一切取離、愛盡、 無欲、寂滅、涅槃。」
  常常,我們因為不甘願受困於因緣條件的不具足,而不願意面對現實 。其實,事實就是事實,它只會隨因緣條件而改變,不會受主觀的意願影 響。主觀的意願,是可以影響自己的努力,去改變因緣條件的。但是,因 緣條件往往是錯綜複雜,難以如願。即使現在如願了,也總有失落、無常 到來的一天。所以,第 1072(1175)[1060] 經說:「來者不歡喜,去亦不 憂慼,於世間和合,解脫不染著。」
  能夠保持一顆平靜的心,去承擔挫折,也算是如實地體會因緣法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