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傳雜阿含經對讀/莊春江編譯
  >>經文問答版
 經號:大正本
正聞本
佛光本
    紙本 ISBN 978-957-41-8566-5 (平裝) 14.8 x 20.8 公分 6冊(4610頁) 索取
 凡例: (點選經號) (主題索引) (博士比丘的觀點) (欄位操作)

1.北傳經文以「大正本」為主,其他版本為輔,同義字使用現代常用字。

2.南傳巴利語經文與經號均依台灣嘉義法雨道場流通的word版本(緬甸版)。

3.巴利語經文之譯詞,以水野弘元《巴利語辭典》(昭和50年版)為主,其他辭典或Ven.Bhikku Bodhi之英譯為輔。譯文之「性、數、格、語態」儘量符合巴利語原文,並採「直譯」原則。「呼格」(稱呼;呼叫某人)以標點符號「!」表示。

4.SN表示《相應部》,MN表示《中部》,DN表示《長部》,AN表示《增支部》。SA表示《雜阿含經》,GA表示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MA表示《中阿含經》,DA表示《長阿含經》,AA表示《增壹阿含經》。

5.{ }表示依其它版本應刪除或為[ ]訂正者;( )表示同義字;{ ?}或[?]表示疑應刪除或疑應增入而無文獻根據者。

6.巴利語經文之英譯,SN採用Bhikku Bodhi,Wisdom Publication,2000年版,MN採用Bhikku Ñaṇamoli and Bhikku Bodhi,Wisdom Publication,1995年版,DN採用Maurice Walshe, Wisdom Publication,1995年版,AN採用Nyanaponika Thea & Bhikku Bodhi, 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,1999年版,以及Ven. Bhikku Bodhi譯稿(2000~2010)。英譯之漢譯譯詞,以《大陸簡明英漢辭典》(中華民國68年版)為主,其他辭典為輔。

7.(陰相應/五陰誦/修多羅)、(蘊相應/蘊篇/修多羅)等,參看雜阿含經/相應部的組織

8.「經文比對」中之「註釋書」,《相應部》部分指覺音論師的註釋書《顯揚心義》,《中部》部分指覺音論師的註釋書《破斥猶豫》,《增支部》部分指覺音論師的註釋書《吉祥悅意》。

9.前後相關或對比的詞就可能以「;」區隔強調,而不只限於句或段落。

10.經號之編定:「大正本」為發現經卷錯置前之依序編排;「正聞本」依「修多羅、祇夜、記說」的順序編列,近於第一次結集後的次第;「佛光本」經號則依第二次結集時將「記說」插入「修多羅」的次第編列。

11.經文欄位之操作:

①在經文頁中,點擊每個欄位最右邊「>>」等之按鈕,可將欄位取消或恢復。
②在經文頁中,將游標移至各欄「天空色橫條」分隔線之上端或右端,當游標轉為「←∥→」等符號時,按住左鍵可任意拉移欄位寬度。
 博士比丘的觀點:
①台灣第一位博士比丘(1973)印順法師(1906-2005)說:
以《雜阿含經》(《相應部》)為本的「四部阿含」(四部可以別配四悉檀),是佛法的「第一義悉檀」,無邊的甚深法義,都從此根源而流衍出來。(《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》p.30/正聞/1989)
②台灣第二位博士比丘(1975)聖嚴法師(1930-2009)說:
我在33年前,也曾一度埋首於四部阿含,並作了大量的筆記,故我也知道阿含聖典,是大小諸宗佛法的根本,是一切佛法的源頭活水。(〈序楊郁文居士《阿含要略》〉/東初/1993)